產(chǎn)品列表PRODUCTS LIST
1、減壓器的裝卸、使用
減壓器的裝卸應叫有資格的醫(yī)院氧氣供應室的工人進行裝卸。
氧氣瓶放氣和打開減壓器時,動作要緩慢。放氣太快,氣體過快通過氣門時會產(chǎn)生靜電火花,可引起氧氣瓶爆炸,其他可燃易爆氣體如乙炔、氫等均應如此。
氧氣瓶使用的減壓器內(nèi)外防止油污,以免氧氣與油污發(fā)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。
2、氣瓶的搬運、存放和充裝
在搬運或存放時,氣瓶上的安全帽應旋緊,以便保護氣門勿使其偶然轉(zhuǎn)動。
氣瓶若裝在車上應加以固定。裝卸時禁止采用拋、滑或其他容易引起碰擊的方法。
搬運充滿氣體的氣瓶時,一定要用特殊的擔架或小車。將氣瓶移放時不能用手執(zhí)著氣門,氣瓶墮地及互相碰撞均能引起爆炸。
充裝有互相接觸后可能引起燃燒,爆炸的氣體的氣瓶,不應一起存放,也不能和易炸物混放在一起,也不得同車搬運。
3、高壓氣瓶使用
氧氣瓶及其工具嚴禁與油類接觸,操作人員也不能穿用沾有各種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、手套以免引起燃燒。
高壓氣瓶必須分類保管,直立要固定,遠離熱源,避免曝曬及強烈震動,室內(nèi)存放氣瓶量不得超過二瓶。
氧氣瓶、可燃性氣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小于10米(確實難以達到時,在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后,方可適當縮短)。
開啟高壓氣瓶時,操作者須站在側(cè)面,即站在氣瓶接口處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上,以免氣流射傷人體。操作時嚴禁敲打,發(fā)現(xiàn)漏氣須立即修好。
各種氣瓶必須進行定期技術(shù)檢驗,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,每三年檢驗一次,充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。氣瓶在使用過程中如發(fā)現(xiàn)有嚴重腐或其他嚴重損傷應提前進行檢驗。